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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研究
潘维:政治共同体与语言文化共同体

内容摘要

潘维:政治共同体与语言文化共同体

潘维(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)

潘维: 这是我的一篇公开讲座的讲稿。在此就教于方家。

 

 

 

一、什么是“民族”?

 

Nation”是英文中极重要的政治概念,中译是“民族”。中文原无“民族”,但有“族”,指语言文化共同体。不同“族”文化不同。

何以“nation”的中译加“民”字而成“民族”?“民族”与“族”一样是语言文化共同体?“族”与“民族”,政治共同体还是文化共同体,已经困扰中国学界一个世纪有余。

新中国以前,学界没有对西文“nation”的统一翻译。“国族”与“民族”并列流行。“国族”包含不同的“族”,指的是政治共同体。始于民国的“汉、满、蒙、回、藏五族共和”,梁启超发明“中华民族”以统称中国各“族”,指的也是政治共同体。

新中国以来,官方统一以“民族”翻译“nation”。由此,中国“少数民族”从属“中华民族”,英译“minority nationalities”。

而今,官方中文依然沿用“少数民族”,但彻底改变了英译,依国际惯例改为“minority ethnicities”,意思是“少数族裔”。“Ethnicity”的含义是“种族文化”,与“nation”无关。

Nation”是“国族”,国际通用,指“政治共同体”。

Ethnic group”是“族裔”,国际通用,指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。

中英文字翻译的百年流变是怎么回事?“中华民族”与“中国少数民族”里的“民族”是什么关系?

 

1、英文“nation”的自身含义在变化

Nation”原指政治共同体,没有语言文化共同体含义。后来才加入语言文化共同体含义,而今又专指政治共同体。

1648年,当“nation”成为重要政治概念,内涵是政治共同体而非语言文化共同体。

“近代”以前,统一的“天主教会”统领欧洲精神文化,“神圣罗马帝国”为日耳曼人带来名义上的政治统一。但欧洲有众多独立王公的“封建领地”,即“kingdom”。源于西周的“分封”制,中文“封建”与“郡县”相对,指的是名义上统一、但行政上各不相属。欧洲封建领地的疆域边界不固定。欧洲王公们经常互相赠送领地和附属于领地的底层民众,当女儿嫁妆。

1517年,马丁·路德发表《九十五条论纲》,开启了“宗教改革”。逐渐形成基督教各派“新教”与“天主教廷”的抗衡。百年后,1618年,信新教的王公与信天主教的王公开始混战,打了三十年仗,史称“宗教战争”,我国史家译为“三十年战争”。1648年,双方签订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》,规定王公领地的疆域固定,“国家”边界不能侵犯。“国家”就是“nation”,意思是“国民”。“三十年战争”为什么让“民众”变得重要?因为此战使用“热兵器”。在冷兵器时代,王公贵族子弟骑高头大马、穿昂贵铠甲、彰显舞刀弄棒的勇气和本领。在热兵器时代,平民操纵廉价兵器,可以不用身体接触就能打死贵族子弟。热战靠平民,靠大量平民死于战场。

Nation”从开始就是重要政治概念,重要到被视为欧洲“近代”史开端。“三十年战争”是平民权力(power)和权益(rights)概念的开端。从此,国土属于国民,不由王公意志决定。欧洲变成“nation”的天下,“国民”的天下,“国”的天下,不再是王公领主“领地”的天下。但此时的“Nation”主要与传统的封建领地划分相关,与讲拉丁系或日耳曼系语言,与信天主教或新教,没什么关系。那时欧洲“nation”的数量远比欧洲语言文化的“类别”多得多。也就是说,“nation”起初指政治共同体,不是语言文化共同体。

Nation”含义里增加语言文化共同体含义,始于“民族解放运动”。“民族解放运动”始于美国建国。

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,掀起了欧洲各封建政治共同体争相在欧洲海外霸占殖民地的浪潮。百年后,游离在欧洲外海的岛国英国成为欧洲后起之秀,开始殖民北美,并在1607年建立了第一个美洲殖民点(位于而今美国佛吉尼亚州的大西洋沿岸)。又一百七十年后,1776年,殖民者造反,脱离英帝国,建立了“美利坚合众国”。美国的建立,从美洲开始,开启了一个世界范围的运动,“民族解放运动”。

“民族解放运动”就是脱离欧洲殖民帝国的“建国运动”。“民族解放运动”针对欧洲殖民帝国,要求美洲、非洲、亚洲的欧洲殖民地脱离宗主国,建立自己独立的政治共同体,拥有自己的“主权”政府。

“主权”(sovereign)原本的含义是“天主”的治权,也就是基督教单一神的治权。世俗化后,神没了,才有“人民主权”这个词,意思是“国民”拥有统一不可分割的国家治权,不与“他国”国民分享。

问题由此而生:哪些被殖民帝国压迫的群体有资格称为“民族”?似乎只有一个办法,按照“语言文化”划分。

若英国在北美的殖民者与英国人真的分属不同语言文化?“盎格鲁-撒克逊文化”又是什么?

在欧洲,主流语言分两大类,拉丁系和日耳曼系。用字母拼写方言发音便成就不同的欧洲“语言”。若用字母拼写方言发音,连北京话与天津话也会是两种彼此难懂的书面语言。到三十年战争时,日耳曼人推翻罗马拉丁人的帝国、管治欧洲,已达千年以上,两大类语言早已混合。怎么区分语言文化共同体?从用象形文字的中国人视角看,乌克兰、白俄罗斯、俄罗斯的语言文化差异不过是“方言”差异,因为连彼此不通的青岛话、上海话、福州话、广州话,都是“方言”。

19世纪后半期,马克思把欧洲人分成两大阶级,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。而1640年开始的英国内战被看作推翻帝制的“英国革命”,开启了资产阶级取代封建贵族阶级的社会革命。这革命与1648年确定“nation”同时。由此,马克思认为“民族”是资产阶级催生的概念,“民族性”与“阶级性”类同。换言之,马克思不认为“nation”是语言文化共同体,而是资产阶级对封建贵族领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产物,是资产阶级取胜的产物。马克思不屑于讨论“语言文化”,他强调阶级斗争,强调“工人无祖国”。但共产党人之间对马克思以“阶级”看待“民族”的思想始终争论不休,争论“nation”是否有“阶级性”和“文化性”双重属性。

20世纪初,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,马克思设想的“(欧洲的)无产阶级世界革命”遭遇重大挫折,“工人无祖国”的论断几乎破产,于是有了“列宁主义”。列宁的思想是:全世界“无产者”与“被压迫民族”联合起来,建立无产阶级专政,在全世界推动共产主义运动。换言之,“无产阶级革命”和“被压迫民族解放”并行。

因为认定中国自鸦片战争后逐渐沦为“半殖民地”,因此“反帝”的中国革命既属于“无产阶级革命”,也属于“民族解放运动”。

直到改革开放前,列宁主义在我国居“指导思想”地位,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”与“民族解放运动”并行。笔者1982年开始在北大国际政治系读硕士,专业就是“民族解放运动”。那个系当时有两个主要专业:一个是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”,另一个是“民族解放运动”。

“民族解放运动”要求每个“民族”都独立建国。这就需要依照语言文化“认定”或划分“民族”。苏联是这样做的。先由政权区分语言文化,“认定”民族,然后让“民族”建立“加盟共和国”。联合国成立前夕,苏联曾要求其16个“加盟共和国”都拥有联合国投票权。苏联与美国妥协的结果是:苏联、乌克兰、白俄罗斯共有3票。如此,乌克兰不仅是联合国会员国,还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。但此前,历史上从未存在过“乌克兰国”。

在列宁主义指导下,新中国彻底放弃了“国族”译法,“nation”的官方标准翻译是“民族”,是文化共同体。我国也展开了“民族认定”,一口气划定了56个“民族”,即56个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。但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,把“民族自决权”改为“民族自治权”,建立的是“民族自治区”,而非各有总理和内阁的“加盟共和国”。“民族自决权”是语言文化共同体建立自己独立政府的“政治权利”,而“民族自治权”是语言文化共同体从属政治共同体,但享有特殊政治待遇。

西方殖民帝国的历史早已终结,“民族解放运动”也随之结束。英文“nation”并非指“单一”语言文化的共同体,而指政治共同体。

United Nations”是“联合国”,不是“联合族”。没有独立政府的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不是“nation”,不能加入联合国。

眼下的“民族解放运动”并不针对西方殖民帝国,而是针对本国的分裂运动,是逆历史潮流的反动,还多与“恐怖主义”相关。

国家分裂标志政治共同体的衰落,如苏联、南斯拉夫、苏丹。反之则标志兴旺,如欧洲各国走向联合,从欧盟走向“欧罗巴合众国”(United States of Europe),一个5亿人口的大国。

而今欧美没人鼓吹基于单一文化的“nation”。在西方,作为政治共同体的“nation”,包含多元文化,被普遍认作是当然、应然。希特勒才鼓吹“纯种文化”的政治共同体。连偏居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北欧人,纯种的金发碧眼,原先与“纳粹”关系密切,而今也盛行多元文化。仅千万人口的瑞典,2016-17年竟接受了来自中东北非的百万难民。长期以来,美国政府每年发放一百万张移民“绿卡”;美国总统把“We American nation”(我们美国)常挂嘴边,却并未标榜“单一文化”,而是为美国拥有移民多元文化而自豪。

 

2、中国学界不少人至今没能跟上“nation”含义的变化。

而今,“nation”指的就是“政治共同体”,就是“国”。没政权的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不会被承认为“nation”,不能加入“United Nations”(联合国)。反帝的“民族自决权”不再针对已不存在的西方殖民帝国,而针对本国。

“政治共同体”,是国土、国民、政权的三位一体。中文“国家”原指政治共同体,由小家而大家,由大家而国家,家国一体。西文“nation”的原意是“国民”,但而今代指国民、国土、政权三位一体的政治共同体。这原本很清楚,没问题。

当代中国学人有两个重大误解,导致了知识混乱和一堆学术乌龙。一是以为西文“nation”专指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。二是把“nation”译为“国家”,又把“国家”理解为“政权”(state),于是“nation”被翻译成“民族国家”,成了“nation state”。然后,“nation state”就成为统治“单一语言文化共同体”的政权,被认为“过时”了。

因欧洲直到“近代”才结束封建史,西文有国民(nation)、政权(state)、国土(country)三者的分称,但缺“政治共同体”的统称。中文有“国家”统称,但缺三者分称。因缺少三者分称,中文把西文三个分称都译为“国家”,用“国家”指称“政权”(state)。由此,列宁的《政权与革命》被译为《国家与革命》;西方关于“state-society”关系的政治社会学文献被称为关于“国家与社会”的文献。

Nation state”是什么?政权(state)是政府(government)的抽象词。由于“州”政府也是“state”,联邦政府(federal government)的抽象词是“nation state”,即“全国政权”。

一些中国学人喜欢把(传统)中国称为“中华帝国”。貌似洋气,却因食洋不化而落入知识陷阱,视(传统)中国为过气的西方殖民帝国。在当代政治共同体内鼓吹特殊文化群体(ethnic group,族裔)的特殊政治权利,其实是在削弱政治共同体的“内聚力”。

把“nation”译为“民族”原本将就,但必须指称“政治共同体”,如“美利坚民族、中华民族”。必须明确:“nation”内部的“少数民族”指的是次文化群体“族裔”(ethnic group)。无论美国的华裔或中国的朝鲜裔,都与“nation”完全无关,而属于“minority ethnic group”,不是“minority nationality”。特殊文化群体没有、也不能有特殊的政治共同体身份。所以,“少数民族”的英译必须是“minority ethnicities”,不能是“minority nationalities”。中文的“少数民族”本应改为“少数族裔”,但鉴于“少数民族”用法多见于重要历史文献,不好改。但我们需要明确理解:“中华民族”是政治共同体;“少数民族”指文化共同体。两者性质不同。

美国过去曾有个别学人称,中国不是个“nation”,意指中国境内有很多次文化共同体。那或许隐含了“民族解放运动”式的指责:即中国类似近代西方的殖民帝国。中文将其译作中国不是个“民族国家”,进而理解为中国不是个“nation state”(全国政权)。于是有不少中国学人著文反击:中国虽不是个“民族国家”(nation state),却是个“文明国家”(civilizational state)。拒绝承认西方政权也基于“文明”?一个说“nation”(国家),一个讲“state”(政权),鸡同鸭讲,凭空制造了个学术乌龙。那原本是简单争论,一句话就能说清:“Nation”是政治共同体;世上从未有过单一语言文化的“nation”。

当今许多中国学人持“民族国家过时论”,却不知自己在说什么;是“国家”(nation)过时,还是“政权”(state)过时,或全国政权(nation state)过时?这又是个学术乌龙。谁会说“中华民族”(Chinese Nation)过时,或中华“全国政权”(nation state)过时?二战后数十年来,欧洲各国忙于建构新的“United States of Europe(欧罗巴合众国)。那不代表“nation”过时,而是企图合并欧洲中小“nation”,建构国民仅持欧盟护照的大型“nation”。

Nation”是单一词,就是“国”或“国族”,是“国家”,就是政治共同体;译为复合词“民族国家”是蛇足,是错误的。“United Nations”只能译为“联合国”,不能译为“民族间的组织”。“Nationalist Party”译为“国民党”是正确的。“Nationalism”(民族主义)的本意是“国民主义”;译成“国家主义”也正确,但而今在中国会被误读为“statist”(政权主义)。“Inter-national”的政治只能是“国际”政治;译作“民族间”的政治是错的,译作“民族国家间”的政治则会被误认作“政权间”(inter-state)的政治。

很遗憾,已有大量文献把“国家”当作“政权”。为澄清政治知识混乱,为准确表达政治知识,中国学人应特别注意区分“国家”与“政权”。凡提到“国家”的中文文章,应先澄清究竟指“政权”还是指国土、国民、政权三位一体的“政治共同体”。

 

二、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的历史地位

 

人类社会史的主线索、或主动力,究竟是宗教间的文化竞争,阶级间的利益竞争,亦或是政治共同体间“无政府”的生存竞争?

由于“基督教文明”主导近代以来的世界,英国历史学者汤因比把世界看作“文明”间的竞争。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也大谈“文明的冲突”。其实,他们谈论的“文明”,指的都是“语言文化”,甚至就是“宗教文化”。有深厚宗教历史背景的西方,特别倾向“唯心主义”。反之,对抗宗教文化的“唯物主义”也源于欧洲。近代至今,基督教文化也是欧洲乃至世界的主流文化。近代以来,西方人习惯于西方思想和政治军事霸权。在很多西方学人眼中,世界从来就不是“无政府”的;非西方的“野蛮”政治共同体及其政权理应被“文明”统治。

对很多欧洲政治学者而言,没有“国际”,只有“内政”。政治理论即史观的建构,基于“无外”的内政。毕竟对西方学界而言,“国家”(nation)仅产生于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》之后,即17世纪中叶以后。此前没有“国”,也就没有“国际”关系。

当代欧洲少数自认为研究“国际关系”的学人正忙于解构“nation”。更有西方的人类学/社会学学者视这新的“国”为基于“观念”建构的共同体,是“想象的共同体”。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“建构主义”的问题是:只有基于西方“文明”的想象才有正当性,才普适或普世。

纵观人类社会历史,我们中国学人可以得出以下三个新认识。

第一,“语言文化”可以迅速变化。

中国移民到了美国,第二代人就融入当地语言文化,很少人能保持中文能力。当突厥人向西征战迁徙,连带其路上征服的民众也改用突厥语。在短暂的苏联时代,中亚讲突厥语的人改讲俄语。南亚人并非天然使用英语,非洲人也并非天然使用法语和英语。宗教信仰也一样。罗马帝国人改宗基督教,中国人改信佛教,速度都非常快。反过来也一样。随着英帝国和美国的强大、扩张,英语普及到全世界,兴起于孤岛上的“盎格鲁-撒克逊”语言文化也被全世界改造。美国人拍摄的“阿拉丁”电影被阿拉伯人喜爱,“花木兰”电影被中国人喜爱。世界各地的文化丰富了原始的“盎格鲁-撒克逊”文化。

为什么“语言文化”可以迅速变化?

第二,“文化”从属于“文明”。

学界迄今理解的“文明”(civilization)分三大类:实用技术、抽象知识、社会组织。正因为如此,世界考古界把“文明”的初阶门槛定为三项:金属、文字、城池。如此理解,“文化”从属于社会组织文明的范畴。

“文化”(culture)指的是“以文化人”,即《易经》所称之“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”。什么是“人文”?人文指人文作品。人文作品包括四大类:历史记述、宗教经典、文学艺术、制度典章。人文作品与各类人群互动,就能不断形塑社会规范,即“天下”。“天下”指的是有限地理区域内有历史局限性的社会秩序。语言文字承载“历史记述、宗教经典、文学艺术、制度典章”,于是有了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。

什么是“社会组织”文明?文化在其中起什么作用?或者说,“社会组织”文明对“文化”有什么影响?“社会组织”文明与“实用技术”文明和“抽象知识”文明是什么关系?

第三,“政治共同体”塑造“语言文化共同体”

“文明”里的“社会组织”文明主要指政治共同体。政治共同体塑造语言文化共同体,而非语言文化共同体塑造政治共同体。

政治共同体的历史并非始于17世纪中叶的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》,而是有至少五千年历史。城邦是原初的政治共同体。在西文里,“城邦”就是“政治”,“政治”就是“城邦”。有城邦才有政治,城邦之前的原始部落没有政治。

狩猎采集部落因获得种植/养殖技术及农产品剩余而定居,建设“城池”。城池由四种建筑构成:一是宫殿,体现政治权威;二是庙宇,凝聚精神信仰;三是广场,昭示一起“过日子”的历法和社会规范;四是深沟高墙,即后世阻止外来侵掠的“国防”。放弃“城池”,可能因内部分裂、因土地肥力递减而被迫“游耕”、因持续干旱或城池被洪水淹没,但更可能因为“外来势力”入侵。城邦的生存与“全男皆兵”及武器进步密切相关。《左传》称: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。

什么是“共同体”?搭帮互助的群体就是共同体。经济共同体是经济互通的互助群体;宗教共同体是跨地域宗教人士的互助群体;文化共同体是讲共通语言的人抱团取暖的互助群体;部落、村落是血缘同宗的许多小家庭一起搭帮过日子的互助群体。

什么是“政治”?一切涉及“政权”的事都是公事,都是政治;无涉“政权”的事是私事,不属于政治。结婚生孩子本属私事;但找政府领《结婚证》,私事就变公事,就涉及“政治”。领了《结婚证》,离婚时各自的权益由政权保障。婚育是民生之本,关系政权兴衰,是重大政治。《婚姻法》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。

什么是“政权”?权力是支配他人的能力。支配力有四类来源,也仅有四类:财富和暴力、思想和人格。前两者,财富和暴力,是硬支配力。后两者,思想和(支配者的)人格,是软支配力。硬支配权是政权存在的基本特征。政权就是在任一共同体里通过垄断税收和暴力来领导这群体的机构。

最后,什么是“政治共同体”?政治共同体是在一定地域内有“政权”统领的、互助过日子的民众群体,就是国土、国民、政权的三位一体。城邦是最初的政治共同体。

“政治共同体”带有强制性。古希腊文“城邦”是而今西文“政治”的词源;但西文的“警察”与“政治”亦同形,体现“政治”的本质是政权垄断暴力。因为垄断暴力和税收,所有政治共同体的政权都对国民有强制性、压迫性。因此,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。

从“文明”的高度看,“社会组织”推动“实用技术”和“抽象知识”进步。政治共同体是最根本的“社会组织”。自城邦出现以来,“社会组织”文明的进步由政治共同体之间的生存竞争推动。政治共同体的进步取决于政治共同体之间生存发展竞争的胜负,体现为小型政治共同体向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凝聚。

从微观历史看,大型政治共同体在地缘的“分与合”及“进与退”之间徘徊。从近代以来的宏观历史看,聚合是大趋势,地球上的政治共同体数量越来越少。美洲几乎是“美国的美洲”;而欧洲满地碎片的政治共同体正向欧俄两大国聚合。欧亚大陆东部边缘的“中华政治共同体”在分合、进退间徘徊了三千年,是生存力最强的政治共同体。

从城邦出现以来五千年的大历史看,贯穿古代和中古历史,聚合的总趋势相当清晰:部落聚合为城邦、城邦聚合为领地、封建领地聚合为国家、中小国聚合为大国甚至超大国家。“政治共同体的聚合”,大国竞争,是社会历史的主线索,是指向“世界大同”的路径。

在政治共同体的进退、分合之间,我们能看到生存竞争及因竞争而来的相互交流和彼此促进,从而解释实用技术和生产力的进步、社会变迁和文化观念演化、政治设施和法律体系的进化。也就是说,政治共同体间的生存竞争主导“社会组织、实用技术、抽象知识”进步。

政治共同体“竞争力”的强弱导致聚合的历史主线索。而政治共同体竞争力的强弱取决于政治共同体之间“相对的规模、内聚力、生产力”,取决于这三要素间的张力及合力。

 

三、结论:新史观

 

中西史观有明显共性:都强调“政权”与“民众”两分。两者的区别也很明显:中方强调“政权”;西方强调“社会”。

自古希腊城邦时代以来,西方史观强调分析“政权与社会”(state and society)的关系。在西学里,政权(state)基于社会“上、中、下”层社会利益集团的组合(social configurations),拥有特定社会组合的“阶级性”及“文化性”。西方史观强调“社会分层”、强调分属不同阶级民众的利益差异,强调上中下层社会的政治文化观念的“认同”差异,并以社会集团的自由博弈为历史进步动力,甚至以被压迫阶级的自由解放为历史进步动力。换言之,社会基础变迁决定政治变迁。一切重大政治结果皆由“社会”解释,归咎于“本届人民”。

自春秋时代以来,中华史观也强调分析“政权”与“民”的关系。但在中华史观里,“民”是整体,“政权”则有质量高低之分。“民”分“士农工商”四类职业;但“富不过三代”,“四民一体”,由官方“编户齐民”。中华史观只分“官/民”:“民营私,官奉公;民传子,官传贤”。“私”致力于“小家庭”的育小养老;“公”致力于组织“大家庭”育小养老的互助。“大一统”是“家国同构”的政治共同体;由小家而大家,由大家而国家,呈官权至重的“同心圆”结构。中华迄今强调政权,认为国家治乱兴衰取决于政权先进性,还认为政权的正当性也系于“大一统”,即政治共同体(国土和国民综合)的巨大规模。于是,一切重大政治结果皆由同心圆“圆心”的质量解释,由政权执掌者“谋私”还是“奉公”解释,不能归咎于“本届人民”。

上述“两分”的缺陷是:我们不清楚是社会状态决定政权状态,还是政权状态决定社会状态?“互为因果”永远是事实,一切“存在”都产生于“关系”的互动。但事实不是理论;理论是因果逻辑。

中华有“三分”的认识论,即“三生万物”。找到“三”是推动知识进步的钥匙。

“政治共同体及其生存竞争”提供了突破“政权”与“国民”两分的途径,是“三”。超越中西史观,把“国内”与“国际”政治统一在同一个认识体系里,“政治共同体之间的生存竞争”是关于历史动力的另类认识,另类史观。

当今的“中美大博弈”是美国哪个阶级对中国哪个阶级的斗争,是哪种主义对哪种主义的斗争,是哪种文化对哪种文化的斗争?中美之间长达半个世纪的“蜜月”又从何而来?我国政府坚决反对美国把中美对峙解释为冷战“意识形态”之争,也拒绝不同文化对抗的解释。中国共产党把自己的国际使命定义为“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”。

在建党百年时,中国共产党正式确认了自己的新史观:党的“初心使命”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,为中华民族谋复兴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“一切奋斗、一切牺牲、一切创造”,都是为中华民族“站起来、富起来、强起来”。在我国,这新史观也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“中国化”和“时代化”。